1.新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将户口迁来学校,也可以不迁。若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报到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和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有18位身份证编码的户口迁移证明,无身份证编码或编码有错的均无法落户。
2.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请逐一核对户口迁移证明上的每一项信息是否有错漏,并注意核对身份证上的信息与户口迁移证明上的信息是否一致,若有错漏应及时更正,并加盖公安机关的“注改”章方为有效。
3.中共党员须提交县级及其以上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有关材料方可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共青团员凭团员证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4.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请凭录取通知书到学籍所在地教育局招生办公室确认本人档案事宜,以便学校能及时收到考生档案。若考生自带档案,请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籍所在地教育局或本人毕业学校办理档案领取手续(档案不得私自保管及拆封),入学报到时必须交给班主任。考生档案如需邮寄,邮寄地址为: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546号楚雄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邮编:675000 ).
5.交正面免冠近照(小一寸)1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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