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严格核查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19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7月4日17:00前,各学院要按照核查重点要求,完成全面自查,严格审核每个毕业生的就业材料。重点核实用实习单位顶替就业单位、毕业去向中“升学”和“其他形式就业”、“自由职业”比例失实、就业证明作假等违规行为。毕业生就业证明纸质或电子材料要在学院并报就业指导中心存档备查,存档时间3年及以上。
二、7月4日17:00前,各学院要在学校就业系统对就业数据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后要纠正错误数据。纠正后填报《XX学院2020届毕业生就业统计表》(见附件),并由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确认。
三、自7月6日起至8月31日的每周五12:00前,各学院要将就业统计表纸质表学院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电子版命名为“日期-XX学院-就业统计表.”(例:20200710-文学院-就业统计表),以附件的形式通过邮件发送至s4b7@yxnu.edu.net。
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教育厅要求对各学院2020届毕业生就业数据进行核查。同时强化负面清单管理,对查实问题的学校,纳入负面清单,在招生计划安排、专业申报、教学评估等工作中作为负面因素重点参考。对违反“四不准”规定,就业统计数据失真的学院,学校将进行通报,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玉溪师范学院
2020年7月3日

云南专升本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
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