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我校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名单,并全票通过。会议决定如下:
现将授予学士学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6月12—15日。凡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署名或者电话方式向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反映,也可直接向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学生申诉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接待时间:上午8:20―12:00,下午13:30―16:30
公示: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公示:返校学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公示:学位授予公示名单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务处)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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